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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基本條件:
1.負責人最近2年內無退票、欠稅紀錄者。
2.最近2年內無交易糾紛經法院判決敗訴者。
3.最近2年內無違規營業紀錄者。
4.最近2年內無違反公平交易法、消費者保護法,經行政處分確定者。
資格:
1.公司已擁有良好製造技術,為彰顯公司本身自主設計與開發的能力,進而提升公司產品的形象計畫,加強國際行銷能力。
2. 為了加強公司自有品牌與自主設計能力,並整合進行台灣優良商品的國際形象宣傳效益。
3. 公司在製造方面符合品質系統、產品設計、研發創新、品牌認知和市場地位等項目之一,是台灣自創品牌的廠商,為提升台灣製造進軍世界品牌的機會。
4. 公司所開發的產品品牌具優良辨識度,且生產過程經過嚴格的把關,品質值得消費者或顧客信賴。
5. 公司在產品生產與製造品質管理過程中投入之人力與物力,就是為提供給顧客或消費者最高品質產品為己任之廠商,更應受到其他業者的效法與消費者的支持。
6.產品在業界具開創及獨特性產品.知名或形象佳
7.具環保節能.有機健康.創新科技等
8.財務健全及無商業糾紛之優良企業
9.海內外有分公司或台灣連鎖企業有顯著實績之企業
10.個人或公司在國內外有得獎
11.商品認證或商品專利或安全檢驗通過之企業
12.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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