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:
(1) 於台北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。
(2) 創業計畫未獲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。
申請條件:以技術或服務創新為核心,並具發展潛力之營運模式,且計畫內容具有可驗證指標
補助額度: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%,補助上限為100萬元整。
申請期限:應於新投資創立登記之次日起一年內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