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動太陽光電群聚式住宅應用 每案補助20萬起
【記者徐敏秀台北報導】經濟部為結合地方政府推動太陽光電群聚式住宅應用,只要設置戶數達10戶以上,總設置容量50瓩以上,提案至經濟部能源局審查通過,每50瓩案件提供縣市政府新臺幣20萬元的推廣費用,並依容量增加而遞增;同時,太陽光電系統設置者可獲得線路與併聯等經費補助(如系統併聯衝擊分析、系統併聯審查、引接線工程、加強電網、線路補助及系統併聯升壓等費用),每案每項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。每年度有3月15日、6月15日及9月15日等3梯次的申請機會。
為推動太陽光電普及設置、活絡國內經濟並帶動太陽光電產業發展,經濟部能源局實施「陽光屋頂百萬座」計畫,101年度引入太陽光電能源服務業(PV-ESCO)出租屋頂模式,年度推動量達到100MW原訂目標。
太陽光電101年設量容量已達成目標,102年為反應市場申請踴躍,已調升設置目標為130MW,為落實陽光屋頂設置普及,能源局加強輔以相關推動措施,如前述PV-ESCO出租屋頂模式,減少民眾設置負擔,並擴大案場設置規模以降低設置成本,配套融資環境建構,協助銀行建立融資機制,鼓勵推出相關貸款產品,活絡市場資金,目前已有10家以上銀行投入國內太陽光電設置融資業務。
同時為簡化審查作業,定期召開「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溝通平台」會議,協調併聯申請流程簡化及解決併聯相關問題;推動建立太陽光電變流器(PV Inverter)合格產品登錄制度、太陽光電模組合格登錄制度等。
▲經濟部推動太陽光電群聚式住宅應用,只要設置戶數達10戶以上,總設置容量50瓩以上,每50瓩案件提供縣市政府新臺幣20萬元的推廣費用。(資料照片)
屋頂型太陽能發電|太陽能發電系統|太陽能電廠|solar|領航企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