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林市地重劃抵費地標售~~(KTB-黋憻建築-04-839-7333)
| 公告標售本縣第八期員林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單元1-10市地重劃員林鎮三多段701地號等34筆抵費地(第1次標售)-標售公告 |
|
彰化縣政府公告 檢視公告原文檔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8月28日
發文字號:府地價字第1020261298號
主旨:公告標售本縣第八期員林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單元1-10市地重劃員林鎮三多段701地號等34筆抵費地。
依據: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標售抵費地之土地標示、標售底價、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應繳納之押標金等資料,詳見本縣第八期員林都市計畫整體開
發單元1-10市地重劃抵費地標售清冊、圖。
二、有意投標者,請於公告日起,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府地政處、員林鎮公所免費索取相關資料(投標單及標封得使用影本或
本府地政處網站(http://www.land.chcg.gov.tw/)所提供之標單封,函索者請繕附收件人信封書明詳細地址,並貼足
回郵郵票,如因函索寄送,致延誤投標者概不負責)。
三、本標售作業一律採用郵寄投標方式,投標人需於102年9月24日前(以郵戳為憑)寄達彰化市郵局1710號 郵政信箱。
四、開標地點:彰化縣員林鎮公所3樓禮堂。
五、開標日期及時間:102年9月25日上午10時。
六、本區土地按現況標售(現況點交),請逕至現場參觀,得標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增設任何公共設施。
七、得標後價款繳交期限:得標人如需辦理抵押貸款繳納標價者,應於15日內向本府申請,並應於開標後60日內繳清全部價款,
逾期未繳交者,視為放棄得標權利,所繳納價款及押標金不發還予以沒收。
八、開標前如發生重大事故影響開標工作,本府得隨時停止標售,並退還原件,投標人不得異議。
九、開標日倘因天然災害致本縣停止上班上課,將順延至次個上班日開標,不另通知。
十、本縣員林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單元1-10都市計畫細部計畫,使用分區規劃為住宅區,建蔽率60﹪,容積率180﹪,其使用

|